App建個資保護 4大民生類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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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邱琮皓╱台北報導】

為了有效推展網路消費安全,在與學者與各主管機關研商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表示,針對非公務機關行動應用程式(App)蒐集個人資料部分,先就民生相關4大類App,包括超商、大賣場、行動銀行及通信服務,進行階段性處理,未來在App蒐集個人資料時,必須要詳細說明,同時也要提供消費者是否同意提供該項資料的選擇。

由於行動裝置已成為國人不可或缺的生活必備裝備,消費者也會下載App讓食衣住行育樂更加便利,消保處表示,消費者使用個人電腦或App查詢相關資訊時,個人隱私應受一致化之保護,不能因為使用的工具不同,就有不同的保護政策,所以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20條的規定,當App蒐集個人資料時,如果已涉及蒐集個資法所稱的「非必要資料」時, App宜就該等事項予以特別說明,並提供消費者是否同意提供該項資料的選擇。

消保處指出,各中央主管機關也積極辦理,目前已獲得初步成效,相關業者多同意配合儘速修正相關App,例如超商及大賣場業者中,除了全聯沒有App,包括統一超商、全家、萊爾富、家樂福、大潤發及惠康等業者都同意增加讓消費者可選擇是否提供資料的機制。

在各金融業者的行動銀行App部分,金管會也已函請銀行公會轉知各會員銀行確實遵循App注意事項規定,同時檢視其App有無蒐集客戶非必要個人資料的情形,並進行改善;另外,5大電信業者均同意提供查詢電信服務的相關App如果有蒐集個資法所稱「非必要資料」情形,將特別說明蒐集該資料的目的,及不提供將對用戶造成之影響,再由用戶選擇是否同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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